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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|国家宪法日

    信息来源:分院团委宣传部 发布日期:2024-12-04

    宪法(constitution)是国家的根本法,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,适用于国家全体公民,是特定社会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条件综合作用的产物,集中反映各种政治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,确认革命胜利成果和现实的民主政治,规定国家的根本任务和根本制度,即社会制度、国家制度的原则和国家政权的组织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等内容。


    01国家宪法日的由来

    1982年12月4日,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现行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。现行宪法是对1954年制定的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的继承和发展。

    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,将现行宪法公布施行的日期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,国家通过各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。


    02设立国家宪法日的目的

    - 传递依宪治国、依宪执政理念。

    - 成为全民宪法“教育日、普及日、深化日”,营造尊重宪法、宪法至上、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氛围。

    - 使宪法思维内化于公职人员心中,明确权力属于人民,公职人员有服务义务,无特权,违反宪法法律行为须被追究纠正。


    03宪法与我们的关系

    宪法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,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,推动了我国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。